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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身邊的好友們
,發生了一些感情的事,
身為好友卻完全沒有辦法作出什麼回應,
一方面是因為說什麼都不對,
兩個人之間曾經發生的誤會或回憶是旁人無法置啄的,
另一方面是覺得自己的角色很尷尬,
曾經熱心要當愛神的箭,或紅娘,
但是沒有成功,反而讓雙方都傷心了,
真的是很訝異的發展,

以下引用草莓的文章,
讓我有了警惕,
別再亂牽紅線啦,
草莓一直認為
男女之間不可能存在純友誼,
如果一方沒有這樣的認知,
可能演變不可收拾的狀況,
回想起自己大學交友的狀況,
非常的糟糕,總是不斷的換身邊的男性朋友,
認為反正是純朋友,誰會放下真感情的?
不斷傷害愛我的人而不自知,
十足的感情白痴,
直到現在回想起來,
還覺得人不荒唐枉少女啊...
套句最近大話新聞(豬拔拔的最愛政論性節目)鄭弘儀的話:
真是沒有規矩啊!


處理感情的需要有智慧和方法,
相信我的朋友都是很有智慧和EQ頭腦的男女
知道下一步要怎麼做,
獲得幸福是唯一的路
祝福你們 
放下一切情緒,
珍惜身邊愛你們的人
把握人生有限的日子

<草莓文章---我就是沒有媒婆命>

話說在前頭,我覺得這次會挨罵,真是自找的,活該。

一向堅持,不做中,不做保,不做媒人三代好,尤其不要拉攏自己的男生女生朋友,兩個人要是談起戀愛,理所當然的把媒人扔過牆,過河拆橋是可以預期的,千萬不要妄想人家會感謝閣下居中拉線,那全都是他們命中註定,會在茫茫人海中相遇,跟介紹人一點屁關係也沒有。

介紹成功沒有獎品,也沒有功勞,但是萬一失敗,不要天真的以為可以置身事外,兩個朋友談了戀愛又破局,不來找介紹人哭訴〈說真的,不是我沒有愛心,半夜打電話來未語先嚎,又不是在演恐怖片,午夜兇鈴還是電話追魂的,真可怕〉、責備〈怎麼可以介紹這種爛人給我!〉、求援〈你跟他比較熟,幫我探探口風啦、叫他不要跟我分手啦,等等〉者,幾稀矣。

我是不希罕喝誰的謝媒酒啦,就算被邀請參加婚禮,還賞坐媒人的大位,還不是要付「入場費」,更得自己掏腰包,買四張機票加上旅館食宿,怎麼算,都不是賺錢的生意。所以介紹誰認識誰,這根本是做善事,偏偏我又不大相信積陰德這回事,沒有實惠,但是有實際的壞處,介紹得好,失去朋友,介紹得糟,頓時多出兩個仇人,根本是搬磚頭砸自己的腳嘛。

除了上述的實際理由,還有一個我放在肚子裡、很不愛承認的檯面下的理由:每次我只要存心介紹誰給誰,一定踢到鐵板,就是沒有媒婆命啦。

可是結婚結得興高采烈的人,久不久都會染上做媒症候群,像流行性感冒一樣,忘記打疫苗,一個不留神就染病,因為自己結婚結得高興,獨樂樂不如眾樂樂,當然是不能出租老法啦,而是想替單身的朋友們湊合湊合,說不定打幾通電話,就可以幫好女人找到好男人,或是反之亦然,過兩年又有人會加入「沒得睡」俱樂部〈註1.〉,不是很好嗎。

話說最近天氣變化,冬將盡春就來,我一時失察,做媒症候群發作,適巧住紐約的朋友來信恭賀出書,末尾照例提及:「如果你認識什麼好男人,也介紹一下吧。」就有那麼巧,跟「托馬所」〈註2.〉所長在MSN的時候,也談出類似的句型,我忽然想到,一個在大蘋果,一個在紐澤西,地緣又不遠,如果把這兩個人介紹認識,大家多個朋友,沒事多個人打屁閒聊,有事或者多把嘴商量討論,如果到最後居然擦出火花,不也是美事一樁?於是自動請纓,自告奮勇,告訴托馬所所長,我或者有個朋友可以介紹他認識。

沒想到,這就找了個機會「自取其辱」了。

不是男方擺出翻閱目錄挑肥揀瘦的嫖客姿勢,人家的態度很大方,並沒有當我拉皮條,還是幫他找老婆,十分和氣愉快的覺得「多認識個朋友也很好」,甚以平常心待之。我隔日在MSN上碰到蘋果妹,閒話家常之際詢問:「我有個朋友在紐澤西唸書,如果他到紐約來,要不要出來同他一起吃頓飯什麼的?」

蘋果妹問:「誰呀?」

我遂簡單介紹所長履歷,我發誓,從頭到尾,都沒有像正牌媒婆那樣,極力闡揚可能對象之優點,更加沒有十三點兮兮的狂讚男生,說什麼「天上有地下無、百年難得一見特等優質好男人」之類的誇大廣告詞〈相信我,很多介紹人是非常隱惡揚善的,像不誠實的二手車推銷員〉,就只是簡簡單單的告訴蘋果妹,吾友托馬所所長,男性,成年,炎黃子孫,目前在紐澤西進修。

MSN的對話方格忽然的凍結,良久都沒有動靜,我並不以為意,或者蘋果妹去上茅房還是泡咖啡,反正小妮娜還睡著,便輕鬆自在的喝咖啡、閱報紙,等會子再繼續亦無所謂,電話鈴響。

我接起來,對方連寒暄也無,直接了當的上演咆嘯山莊:「妳是什麼意思?啊?妳就看得我這麼賤,連吃飯的對象也無,還要妳替我找?!」

嗄?

蘋果妹惡狠狠、結結棍棍的臭罵了我一頓,連什麼「家庭主婦閒在家裡沒事幹不會再生一個小孩」、「三姑六婆吃飽了撐著不思上進光會干涉他人私生活」都罵將出來,啊還有,「沒想到你是這麼無聊庸俗的人!」

說真的,我把自己說的話拿出來左思右想,怎麼樣也看不出自己有硬把死貓塞給人吃的意思,可見蘋果妹的怒火恐怕不是針對我,我只是倒楣,湊巧觸到她心裡那塊病,也許她剛剛被家中女性長輩逼婚,或者她老闆給她罪受,可是,沒的拿朋友來出氣……我不願意當誰的替死鬼,還是受氣包,難得存心做好事,又是應人之請〈註3.〉,結果一早起來,無端端掃到颱風尾,被人媽叉那麼大一頓,心中的不快自不消說。

我沒有回罵,對朋友,或是前任朋友,這點容人之量,我還是有的,大家成年人,就算絕交,也不需割席,更加不必怒吼,我可不打算在三十五歲高齡才來玩「切八段」的遊戲,而且,妮娜睡得正甜,哪個母親捨得在這個時候做獅子吼呢。

不管蘋果妹有什麼隱情,被她這樣一頓排揎,誰還敢幫她介紹朋友,又不是挨罵有癮。而且這位小姐顯然是有點不為人知的問題,此種表現忒也驚人,怎麼可以介紹誰給她,太丟臉,就算沒能耐積陰德,也不要陷害人,所以,托馬所所長的慈善事業,大概還得繼續一陣子。唉,我這個介紹人也太失敗,豈止踢到鐵板,簡直像全速撞上鐵板燒火熱滾燙的那塊,直情一上陣,連陣勢也未及擺開,就鍛羽而歸,全軍覆沒,悲夫。

現在想起來,真的,每次讓我做介紹人、或是居中穿線,結果一定砸鍋。

高一的時候,A同學託我替她傳情書給她愛慕的學長,我年幼識淺,心腸亦柔軟得多,學校老師不是老教育我們「助人為快樂之本」?於是我爽快的答應下來。

一個星期總有兩三次,我會帶著A同學的愛意,跑到學長教室門口高聲唱名,請他來認領精心設計過的愛心便當〈做得像日本雜誌上漂亮的飯盒,連紅蘿蔔都切成花朵或是心形,真了不起〉,或是折疊成各式各樣形狀的信件,千羽鶴、同心結,手工恁地巧〈我也收過此類信件,因為手笨打不開,惱羞成怒,乾脆扔掉〉,彩色繽紛,散發著濃郁的香味,一看就知道是情書的玩意兒。還有包裝精美的小禮物、情人節的自製巧克力、手織的圍巾手套之類。

學長立刻成為笑柄,其實也是被羨慕啦,學妹如此之勇往直前的追求他,自己連同禮物一起送達教室門口。當然誤會很快就澄清了,送件人跟內容物署名的人又不同。我倒是沒有知覺,因為不愛慕人家,是以十分坦蕩蕩大剌剌,就像郵差送包裹一樣,只負責收件交件,只要東西平安抵達,其他什麼就也不在意。

你總聽過有人追求女友,一日一封情書,最後小姐嫁給郵差那個淒涼又好笑的故事吧?三分之一個學期以後,學長到我教室來喊人,我還以為A同學終於「孝感動天」,結果學長約的是我,而不是叫我代他傳話給A同學,說星期六去溜冰看電影。我終於搞清楚狀況以後,立刻拒絕,回曰要跟爸爸去教堂望彌撒、還是在家洗衣服一類的鬼話,可是我這個紅娘做得極不稱職,卻是不爭的事實,配角居然搶了女主角的鋒芒,怎麼可以!

雖然學長來約我時,A同學不在現場,但是自然有好事之徒急吼吼的跑去爆料,A同學立刻開除我這個丘比特的職位,亡羊補牢,趕緊箍煲〈註4.〉,自己去找學長告白,惜為時已晚,被學長婉謝其愛意。「失戀」〈註5.〉的她,當天就忍無可忍,在擁擠如沙丁魚罐般的校車上大放悲聲,如喪考妣,痛哭流涕,斥責我「枉顧朋友道義,搶她男朋友」。

ㄟ,敝校校規甚嚴格,不純異性交往是會被記過乃至開除的,校車上又不只她我兩人,還坐著科主任、班導及其他教師,這下子壞事,第二天,三個人一起被叫到辦公室調查兼痛罵,A同學硬指我跟學長有瓜葛,學長一力替我開脫,並提出信件數封以茲證明我清白〈有筆跡有簽名嘛〉,最後我被阿導狠狠教訓〈父母花學費送你們來學校受教育,不是來亂搞男女關係!時間多給我把第X課課文會話全部背熟!下次小考別人六十分過關,你八十五分才算及格,少一分三板,還有,不要狗拿耗子!〉,如此這般痛責一頓,斥回了事,學長跟A同學則一人獲小過一隻,以示薄懲。

A同學跟我樑子就結下了。整個高中三年,視我為眼中釘、肉中刺,雖無殺父仇,卻有奪夫恨,冤家路窄,仇深似海,四處去提醒眾女生:要小心,男朋友千萬別給XX看到,我就此揹上那隻「愛搶別人男朋友」的黑鍋,衰得像四腳朝天、翻不過身的烏龜,黑口黑面,在眾女背地裡偷偷的不齒與唾棄中渡過學生生涯。

幾乎二十年〈有了吧?〉過去,我終於想到把這件事寫出來,一吐滿腹怨氣,他媽的,我哪有搶過誰「男朋友」?真想站到艾菲爾鐵塔上、向著東方,鼓足丹田之氣,用盡全身氣力咆嘯:冤‧枉‧呀‧大‧人!

算了,絕對傳不到台灣----難說,這麼幹法大概會被當神經病逮捕,因為地點的關係,搞不好可以上國際新聞,那說不定聯合新聞網的國際萬象就會刊出來,丟臉丟回姥姥家。X,交男女朋友請人代打,就好像自己不寫功課,找槍手,然後恨槍手成績比較好,那一開始就自己做功課不就結了嗎?沒的累人害己,嗟。

另外一次做紅娘,是在多倫多,朋友伊恩跟他的室友尚跟我還有我同學麗寶,演出一場混亂的感情戲,我跟伊恩初識之際,他曾經表示好感,我已經有男朋友,直接了當的回絕,所以伊恩乖乖的接受安排,「當朋友就好」。一次大家一起出來喝酒,伊恩對麗寶大獻慇懃,麗寶對尚心嚮往之,而尚則對我驚為天人,真是好笑的四角關係,回家以後,麗寶央求我替她跟尚搭線,尚拜託伊恩在我面前為他美言,伊恩則來找我打聽麗寶的電話號碼,我在我老闆手下工作時,因為得安排老闆與他眾多〈數量與身份〉女人的行程表,學會一手猶如乾坤大挪移般的調度工夫,絕對不強碰,不會double book,而且老闆趕場約會還來得十分輕鬆,功夫非同小可,才四個人要搞定,濕濕碎啦〈註6.〉。

我徵得麗寶的同意,遂對伊恩坦白,麗寶小姐的芳心朝向閣下室友,但是電話可以給你,祝君好運。

告訴麗寶,我可以不著痕跡的幫你把尚約出來,其後如何發展,就看妳自己本事了。

然後告訴尚,我跟老法情比金堅,我亦毫無劈腿或爬牆之意,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,大家一起出來吃飯喝酒什麼的沒有關係,其他免談。

我說到做到,接下來的數週,我們總是四人行,吃飯打球看電影跳舞唱歌喝酒,丘比特真的瞎了狗眼,把愛情的金箭隨手亂射,數個荒謬的箭頭仍然呈一直線,簡直像雙生雙旦演出愛情連續劇一樣。伊恩照三餐打電話給麗寶請安問候,毫無所獲。尚總是「剛好」經過」花店,「剛好」手邊有零錢,「剛好」自己沒有花瓶,又「剛好」知道我有,所以送來粉紅色玫瑰花。而麗寶小姐不知道在ㄍ一ㄥ個什麼屁勁兒,幾星期下來,連尚的手機號碼也無,更加不用說是單獨帶開了。

再繼續這樣玩下去,就歹戲拖棚了,於是我乾脆的對尚表態,自己心有所屬,然後大力推薦麗寶:比我漂亮,比我可愛,比我溫柔,比我年輕,個性比較好,比較懂得欣賞他,什麼好話都說盡了以後,尚拍拍我的肩膀:「可是,她不是妳。」

屎。

伊恩是小人,自己泡不上,也不想別人得手,眼見自己肯定要領到「好人卡」」〈註7.〉,私下告訴麗寶,尚對她毫無興趣是因為對我有意思,麗寶聽完了一肚子悶氣,並不找我吵架,反而出去訴苦,責備我假好心,裝做要幫她拉線,結果自己截糊,非常不夠朋友,再做悲天憫人狀,可憐老法遇人不淑,最後,說我「把籃子裡所有蘋果拿起來咬一口,害真正想吃的人沒得吃」云云。

想在人家背後講閒話,你最好確定聽你抱怨的對象跟你幹譙的那個人沒有交集,至不濟,那兩個人也不能是朋友,不要以為你告訴對方「我只有告訴你一個人哦」,人家就會替你保守秘密,朋友出借耳朵已經仁至義盡,再要人家替你守口如瓶、憋成大頸泡,可就太強人所難啦。

所以不要多久,麗寶在我背後說的那些話,就悉數傳回被幹譙的本人耳朵裡,我當場幾乎氣炸了肺,險險乎爆血管,他奶奶的熊,老娘放下身段,死命替她扯皮條,插科打諢,丫環丑角一般穿針引線,好讓別人扮成端莊貞潔斯文嫻雅的小姐,結果居然還被怨歎,當時男朋友如果是別人而不是老法,我大概真的會為了氣死麗寶,把尚兄拿來「咬一口」。可是我難得的非常喜歡一個人,異常珍惜老法,焉肯如此胡搞?只好白擔了這虛名兒,是以惱怒非常。

偏偏麗寶是很會做人的那種女生,明明恨不得把我吊起來剝皮抽筋,門面上又要粉飾太平,裝得好像啥事也無、我們仍舊是好朋友貌,我較為小器無禮,立即戳破表面的和諧,跟麗寶對質,狗逼急了會跳牆,她最後氣極,破口大罵我「霸佔所有的好男人、一個屁股如何蹲兩個茅坑」,我反唇相譏曰:「數星期連人家手機號碼都要不到,自己沒本事怪誰?難不成叫我把尚兄打暈剝光綑在棉被裡送到妳床上去嗎?」如此這般大吵一架,從此分道揚鑣,相逢亦是路人。

因為大大的被麗寶惹惱,連帶著遷怒到伊恩〈這個小器男的一張大嘴巴真是禍端〉跟尚〈去去去,大多市有三百萬適齡單身女子,去泡他們不要泡我〉,一口氣轟走三個人,還自己耳根清靜。

厚,果然每次做媒,都沒有好下場。

所以呀,就算我一時忘記自己原則,或是擔心自己髒話罵多了口業太重,下輩子會變啞巴,想做點好事修修來生,我看我也只能去做義工還是奉茶水,也許捐款造橋鋪路,想助人成就姻緣,以為這樣好人好報分數比較高噢,就不要做夢了,我就是沒有媒婆命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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